灵活用工的六种模式、灵活就业的概念最早是在国外引入的。当时,中国许多人将它与劳务派遣混为一谈。也有人质问灵活用工是不是劳资关系,灵活用工税务筹划违法吗?真的可以降低成本吗?
首先,要明确劳资关系是什么?传统企业用工的雇佣模式就是劳资关系,也就是签署劳动合同的属性,企业需要帮助员工缴个税和社保。
那么传统企业是如何确立劳资关系?传统的直接雇佣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,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岗位、工作地点、工作时间及薪资报酬等传统的劳资关系。
实际上,灵活用工与传统企业用工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服务模式。灵活用工主要是通过工作外包为企业提供业务外包,众包用工的服务模式,企业和个人以及
灵活用工服务平台的关系是互为合作关系。
灵活用工对企业来讲,主要是成本管控的价值。没有灵活用工之前,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不去思考它的成本价值,能不能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,进行人和岗位的匹配。
现在,由于
社会化用工形式下,灵活用工企业和用工之间不再签订劳动合同,两者之间也不存在劳动关系,因此企业在用工期间可有效规避劳务纠纷,降低用工风险。
同理,灵活用工是意味着
节税公司将特定任务,功能或服务内容的执行转移给第三方灵活用工平台以完成。为解决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的问题和税收成本的问题,将重心屹立在于培养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业务领域。
灵活用工正成为许多社交电商企业、保险经纪公司、保险代理公司、MCN机构(网红直播)、共享经济等新兴互联网公司的新选择。有关税务筹划专家预测,灵活用工将是未来十年的普遍趋势,而中国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模式也将因灵活用工而发生变化。
智惠薪扎根灵活用工服务,可以很好的搭建企业和个人的需求,实现企业和员工双方共赢。